3月20日,盐城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对盐都区潘黄街道美丽村一组一处食用油加工窝点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窝点正在灌装芝麻油和小榨豆油,产品外包装均标注:安徽和县腾飞粮油加工厂、QS生产许可标志(编号3414 0201 0127)、配料、生产日期等内容。产品共分为纯芝麻油、调和芝麻油、小榨豆油三种。涉嫌假冒,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现场共发现上述产品30余箱,货值4000元,执法人员对该批产品依法采取了查封强制措施。经初步调查核实,上述瓶装食用油为当事人潘某自行采购原料并组织灌装,主要销往周边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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