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在市面上销售的可供人们食用的保健品其实就是保健食品。这种特殊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而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则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因此,保健食品与药品并无半点关系。消费者或患者在决定选择哪一种时,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网进行查询,还可通过二者的批准文号进行鉴别。要想了解大家经常在市面上见到的保健品和食品、药品分别是什么关系,就要先搞清楚它的规范叫法。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这份由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科普材料,从基本常识、特殊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及广告审查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权威梳理。
根据这份材料的表述,国家只对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其监管法律依据为我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而对保健品则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其适用范围更广,比如消费者经常在市面上见到的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对人体有保健功效的产品,都可算保健品的一种。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有两种,一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国食健字G或J(G指国产,J为进口);一种是国家卫健委的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在保健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方,必须有“保健食品‘蓝帽子’特殊标识+‘保健食品’字样+批准文号”。
此外,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上应有明确的食用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说明,并明确声明该产品不能代替药物。
药品的批准文号则是“国药准字H或Z、S、J、B、F+8位数字”(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成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国内分包装、B代表具有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F代表药用辅料),且说明书会明确标注该药品治疗什么疾病、毒副作用有哪些。
因此,消费者如果发现保健食品的包装不符合规定,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