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40多年的努力,中国的农药管理法规政策、技术、方法等都有很大进步和发展,可以给发展中国家提供很好的借鉴和示范。通过南南合作能力建设活动,可以将中国有益的政策经验和技术分享给南南合作国家,帮助他们提升农药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粮食安全,保护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联合国粮农组织植物生产及保护司高级项目官员顾宝根指出。近年来,受FAO和中国政府的委托,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多次举办农药领域不同专业的培训班,为20多个国家的农药管理官员和专家进行了培训,同时也派出中国专家对10多个国家进行技术指导和经验交流,还接受了10多个国家农药技术人员前来药检所实验室交流学习。农药是一种特殊而重要的物资,与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休戚相关,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并制定了相应法律条例进行严格管理。
农药风险管理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共同分享了农药管理方面的做法和挑战,特别对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禁限用管控措施、企业登记管理及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意识等方面尤为关注。“作为进口国家,我们想得到更多关于中国农药风险管理方面的政策信息和技术经验。”泰国农业部高毒农药管理专家TippawanKerdsiri说道。
发展越快责任越大。2017年6月1日,我国开始执行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配套推出了六个方面的管理规章,同时制定了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详细的登记评审资料要求。
“各国的农药管理官员和专家来中国访问交流,我们会让他们充分了解中国的法规、政策和管理,还要讲解我们的技术、方法和标准,并安排他们赴农药生产企业和实验室实地参观考察,对中国农药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状况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使之对中国农药产品充分信赖。”严端祥说。“《农药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的内容可以从一个核心、三个目标和五方面措施来理解。”严端祥在会上为各国代表详细介绍,一个核心就是提高中国农药的产品质量。三个目标,一个是保证中国及世界上使用中国农药的180多个国家农业生产对中国农药产品的需求;第二个是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施用者的健康安全;第三个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五项措施则是提高了农药登记评审的标准、提高了农药生产许可的门槛、建立了农药全周期管理的退出机制、对农药试验单位进行认证、加大了对农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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