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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饮料行业的标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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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华包装瓶网
添加人:maozhiheng
添加时间:2019/8/1 18: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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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美廉美超市增光路店,茶饮料主要有康师傅、统一、王老吉、三得利、雀巢、达利园等多个品牌,多采用玻璃瓶、PET塑料瓶等包装形式。大部分产品都在标签上标注了茶多酚含量,但有几款产品未标注,如某集团公司的“茶庄蜂蜜柚子茶”为果味调味茶饮料,其标签却没有关于茶多酚含量的标注;某公司的“冰红茶”产品标签上也没有标注茶多酚的含量,只标注了柠檬果汁含量。除了未标注茶多酚含量的情况外,一些产品标注的是茶叶含量,如某一线品牌的一款产品标注的是“茶叶添加量≥3.5克/升”。近年来,市售茶饮料品种繁多,很多新品高举“健康牌”,宣称含有茶多酚、维生素和多种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已然成为饮料市场的“主角”之一。然而有不少茶饮料名目混乱,外包装标注“套路”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辨别茶饮料类型。
如今超市货架上的茶饮料,几乎所有产品都以较大字体声称是“某某茶”,但多数产品标签上产品类别却是“调味茶饮料”。以某公司出品的“某树叶”绿茶产品为例,该产品的包装标签上最顶部有“绿茶”两个字,字体在标签中最大,标签上也有“100%茶叶自然抽出”“原味”等字样,消费者在选购时往往认为其是绿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绿茶中茶多酚含量需≥500毫克/千克,而其标签上茶多酚却标示为“≥360毫克/千克”,再仔细查看标签上的产品类别可见,用较小字号标注为“其他调味茶饮料”。
再如某公司出品的青梅绿茶也是类似的“套路”,标签上以较大字体标注“青梅绿茶”,却在标签食品名称一栏以较小字体标注为“青梅味绿茶饮料”,而且该产品标签上未标出茶多酚含量。
红茶、绿茶、乌龙茶、大麦茶、茉莉花茶、蜂蜜茶、柚子茶……走进任何一家超市,呈现在货架上的茶饮料品种都多得让人眼花缭乱。市售茶饮料品种越来越丰富,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但随之而来的麻烦是,消费者无法获知选哪一种才更好。
2008年,随着茶饮料国家标准的出台,消费者似乎有了选择标准。依据标准来看,茶多酚是区别饮料是否为茶汤饮料的最重要指标。但10年过去了,部分茶饮料包装上的茶多酚含量标注仍不可见,而且关于茶叶含量的标注也比较混乱,消费者选购茶饮料时仍然是雾里看花。
据了解,茶饮料国家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将茶多酚含量标注在包装上,所以,目前市场上茶饮料产品不标注茶多酚含量不能算是“违规”行为,但这样一来,消费者在选择时少了一个可参考的硬性指标。
仔细阅读一些茶饮料产品的配料表可以发现,市面上不少茶饮料其实是一种只能称之为“调味茶饮料”的产品,相比部分未标注茶多酚含量的茶饮料,这种标法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而且,相比茶汤饮料,市售“调味茶饮料”产品占多数。
目前,我国茶饮料国家标准规定,市场上的茶饮料被分成茶汤饮料、复(混)合茶饮料、调味茶饮料3个大类。其中,茶汤饮料规定,红茶、绿茶、乌龙茶、花茶等饮料的茶多酚含量需≥300毫克/千克,特别是绿茶饮料的茶多酚含量需≥500毫克/千克。而调味茶饮料所含茶多酚含量相对较低,如碳酸类茶饮料仅要求茶多酚含量≥100毫克/千克。茶多酚含量若不达标,则只能被归为“调味茶饮料”。对于添加特殊果汁的茶饮料,因口味原因,原果汁含量无法达到5%要求时,可归属于果味茶饮料,并可在标签上标示果汁含量。
据了解,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茶饮料国标对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企业在标签上的标注也显得较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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