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没喝完想带走,却被服务员拦住。“酒水可带走,酒瓶要留下。”原因很简单,酒瓶能卖钱。淄博市工商部门表示,在饭店没有明示的情况下,酒水酒瓶都归消费者所有。“这酒我买了,喝不完,带走还不行!”3月16日晚,市民任先生与3位朋友去联通路与明清街路口的一家饭店用餐,要了两瓶50多元的白酒,在酒足饭饱后,任先生要求将没喝完的白酒带走,却遭到了服务员的拒绝。
服务员说,任先生可以将酒拿走,但是酒瓶必须留下。任先生对此非常纳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任先生认为,饭店在没有明确不让带走酒瓶的情况下,私自拒绝消费者带走酒瓶是不合适的。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该饭店,服务员已经将那半瓶白酒还给了任先生。随后,记者找到了长期开饭店的杨老板,他说,现在,有的饭店明确表示酒瓶是属于饭店所有,不让顾客带走,因为这些酒瓶积攒到一定数量,饭店可以将这些酒瓶直接卖给回收单位,从中获利。“比如啤酒瓶,有些酒瓶回收一个5角,像我这饭店,一天能卖100多瓶,也就是说,一天酒瓶就能卖50元,一个月下来1500元左右。”
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说,在没有明确提示的情况下,饭店卖出的酒类,不管是酒水还是酒瓶,都应归消费者所有,如果要回收啤酒瓶,不准顾客带走,饭店可以提前向顾客明示。